中国地质矿业史大事记

2019-06-26 【地质大学】

古 代

    距今约200万年的“巫山人”和距今约180万~170万年的“元谋人”开始利用天然石块矿产作为工具。
    距今约2万~1.3万年的北京“山顶洞人”利用赤铁矿粉作为颜涂料抹于装饰品表面。
    距今约14800~15000年,在湖南道县玉蟾岩和广西桂林甑皮岩等地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利用粘土类矿产烧制的陶片。
    距今约8000~7000年,利用陶土粘土制作的陶器已广泛发现于华夏大地的河南裴李岗文化和河北磁山文化等许多文化遗址中。
    距今约7000~5000年,河南仰韶文化和辽宁红山文化新乐遗址中发现46件用煤精雕刻的工艺品,说明煤矿已被发现和利用。
    距今约6000~4000年,在江苏淮安青莲岗文化遗址中发现玉石、玛瑙制作的玉环、玉镯、玉珠、玉坠等装饰品,说明当时玉石矿已被发现和利用。
    距今约6000年,开始开发利用盐业资源。
    距今约5000年的甘肃马家窑遗址中发现一件完整的铜刀和距今约4000年的龙山文化山东胶县三里河等遗址出现两件铜质锥形器,说明这个时期铜矿已被认识和利用。
    约公元前16世纪~11世纪,商代制造的司母戊大方鼎等一系列青铜器表明这个时期已开始开发利用铜矿、铅矿和锡矿。这个时期在河北城市商代遗址中还发现有金箔、用陨铁和青铜制造的铁刃青铜钺,说明金矿和铁矿开始被利用。
    公元前770~前221年,春秋战国时期因铁矿被大量开发利用而被称为铁器时代。
    春秋战国时期盐资源被广泛开发利用,并已实行民产、官收、官运、官销的官营制度。成书于战国的《禹贡》记载了多种金属矿物和非金属矿物。成书于战国至西汉初的《山海经》将矿物分为金、石、玉、土4类。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周礼》、《管子》、《韩非子》等著作均记载有古代矿政管理的机构与政策。
    成书于战国时代的《管子·地数篇》和南朝梁成书的《地镜图》都记录了许多矿床共生组合现象和找矿经验。
    公元前255~前251年,李冰在四川双流县开凿了我国第一口盐井——广都盐井。
    秦统一中国后仍实行齐国的“官山海”政策,实行铁盐专营。随后各朝矿政管理上时放时禁,宽严不一。
    公元前206~25年,西汉年间开始利用煤来炼铁,石油在汉朝已被发现。东汉班固著《汉书·地理志》记载在陕西延长一带有石油发现。
    唐代颜真卿、宋代沈括和朱熹都把山崖中螺壳视为沧海桑田变化的特征。
    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记载的矿物岩石和化石有200多种。

                                         近 代   

    1859~1862年 俄国人F.施密特在黑龙江嘉荫县乌云考察褐煤。
    1860年 德国地质学家李希霍芬,到中国台湾沿海进行地质考察。随后于1868~1872年在中国内地进行了7次考察,并对山西等省的煤炭储量作了最早的估算。
    1862~1865年 美国人庞培莱应清政府邀请来华考察京西煤矿。
    1874年 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向清帝提奏折,请开煤铁,以济军需。次年,清光绪皇帝允其请,命于磁州、福建、台湾试办煤铁。李鸿章在派人到直隶磁州试为煤铁矿失败之后,又派盛宣怀到湖北筹办开采煤铁之事,成立官办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该局在相当大地域进行了地质勘探,开创了中国近代地质勘探的历史。
    1876年 沈葆桢创设台湾矿务局。
    1877年 唐廷枢奉李鸿章之命,订立了中国第一个煤矿招商章程,设立开平矿务局,筹建平开煤矿。
    1878年 台湾基隆煤矿正式建成投产,成为我国第一个近代新式煤矿。。
    1879年 戴华藻等集股开办山东峄县煤矿。
    1881年 开平煤矿建成投产,为其修筑的运煤专线——唐(山)胥(各庄)铁路竣工,这是中国的第一条铁路。
    1882年 经左宗棠奏准,由徐州道程国熙函请胡恩燮到徐州筹办利国驿煤铁矿。
    1888年 成立漠河矿务局,次年漠河金矿投产,当年产金18000两。
    1890年 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兴建湖北汉阳铁厂和大冶铁矿。
    1893年 峄县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矿工300余人,这是中国近代煤矿诞生后最早的严重事故之一。
    1895年 中国第一所设有采矿专业的大学——天津中西学堂(后改称北洋大学)诞生。
    1896年 中美商人合资开办门头沟通兴煤矿,这是我国第一个中外合资煤矿。
    1897年 创办锡矿山锑矿最早的炼锑厂——“积善”厂。
    1898年 盛宣怀集资设立“萍乡等处煤矿总局”,开办安源煤矿。同年,中德签订《胶澳租借条约》,中国矿权开始丧失。
    1903年 周树人(鲁迅)著《中国地质略论》发表。
    1904年 在陕西省延长县钻成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延一井”,井深81米,在68.9米处见油。
    1905年 周树人顾珢合著《中国地质志》发表。
    1907年 中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矿业法——《大清矿务章程》问世。
    1908年 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联合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
    1909年 创办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改名焦作工学院),为今河南理工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的前身。
    1911年 成立大通煤矿公司,开采淮南煤矿。
    1912年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农商部矿政司设立地质科,章鸿钊主持工作,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官方地质机构。1913年,地质科改为地质调查所,丁文江任所长。
    1912年 开平矿务公司与滦州煤矿公司签订合同,成立开滦矿务总局。
    1913年 农商部设立地质研究所,章鸿钊领导,丁文江、翁文灏参加教学工作,培养地质入才。
    1916年 地质研究所学生毕业或结业,全部分配到地质调查所,地质调查所从此正式建立,开始工作。
    1921年 地质调查所发表由丁文江、翁文灏编写的第一次《中国矿业纪要》,以后陆续编写了七次。
    1926年 谢家荣在第二次《中国矿业纪要》中较为系统地描述了中国煤田分布和地质分类情况。
    1929年 山西晋北矿务局成立。
    1930年 国民政府颁布《矿业法》。
    1932年 云南在个旧设炼锡公司。1938年,国民党资源委员会成立后又特设云南锡矿工程处。
    1936年 江西省成立国民党资源委员会钨业管理处,统一价格,收购钨矿。
    1936年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将锑矿列为国防物资,在湖南设立锑业管理处,实行统购统销。
    1938年 在1907年发现西华山钨矿后,首次在西华山设立矿场,进行钨矿坑采。
    1939年 甘肃玉门油矿钻探见油。
    1940年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与河南迁川的中福公司合作组建四川威远煤矿公司。
    1941年 甘肃永登煤矿局成立,开采窑街煤矿。
    1941年 甘肃油矿局成立。
    1945年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太行区采矿暂行条例》。
    1946年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从经济部分出,直属行政院领导,主管矿业。
    1947年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下设煤业总局,专门管理国民政府管辖区的煤炭生产和运销。
    1948年 东北解放区成立东北煤矿管理局。

                                         现 代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了燃料工业部和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负责管理煤炭、石油和电力。重工业部部长陈云,负责管理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从国民党政府接管过来的地质调查所归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局领导。
    1949年12月 首届全国盐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950年1月20日,周恩来总理签署颁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1950年3月,财政部盐务总局成立,张道吾任局长。
    1950年 克服重重困难毅然返回新中国的李四光被任命为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0年 毛泽东主席在中国驻苏联大使馆为中国留学生任湘写下了“开发矿业”题字。
    1950年 重工业部设立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同时在中南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设立了中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和西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
    1950年 焦作工学院从河南迁至天津,改名中国矿业学院,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兼任院长。
    1951年 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
    1952年 地质部成立,李四光被任命为部长。
    1952年 中央改组重工业部,新的重工业部主管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和建材4个工业部门,部长为王鹤寿。重工业部将基建局筹备组改为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
    1952年 北京地质学院和东北地质学院成立,院长分别为刘型和文士桢。东北地质学院1958年改名为长春地质学院。
    1953年 中苏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签订协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和改建156项工程,其中有大吉山钨矿、杨家杖子钼矿等13个有色金属工业项目。
    1953年 北京石油学院成立,院长为阎子元。
    1954年 地质部在综合普查中首次在广西发现了铀矿资源的苗头,随即向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作了汇报。毛主席高兴地说:“要找,一定要找,发现大量铀矿。”“我们也要发展原子能。”
    1954年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苏方股份移交中国,自1950年成立中苏石油股份公司以来的4年多,共生产原油17.5万吨。
    1955年 毛泽东主席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听取李四光、刘杰、钱三强的汇报,作出了发展我国核工业的战略决策。
    195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燃料工业部,成立煤炭工业部,任命陈郁为部长。
    1955年 石油工业部成立,李聚奎任部长。
    1955年 新疆准噶尔盆地西北缘黑油山第一口探井喷油,发现克拉玛依油田。
    1956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重工业部,分别成立冶金、化学和建筑材料工业部。王鹤寿任冶金工业部部长,彭涛任化学工业部部长,赖际发任建筑材料工业部部长。
    1956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改为宋任穷任部长),地质部第三局改为第三机械工业部第三局,负责铀矿资源勘查工作。
    1956年 成都地质勘探学院建成开学,路拓为首任院长, 1958后年改名为成都地质学院。
    1957年 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小煤窑的指示》。
    1957年 冶金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目前黄金生产情况及今后发展黄金生产的意见的报告》,国务院对该报告非常重视,周恩来总理随即签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对中国黄金工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决策。
    1957年 国务院决定,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是审查和批准各种矿产储量的国家机关,并规定了具体的任务。
    1958年 全国人大决议,将建材部、建工部、城市建设部合并,成立建筑工程部,刘秀峰任部长。将第三机械工业部改名为第二机械工业部(后又改为核工业部)。
    1958年 冶金部部长王鹤寿向中共中央写了题为《争取有色金属产量飞跃,占领有色金属全部领域》的报告,报告提出,“必须以快于其他工业的速度,提高有色金属产量水平”,“用最大力量攻占全部有色金属64个堡垒”。毛泽东指出,64种有色金属没有它不行。邓小平指出,把64种有色金属当作64个堡垒,要一个一个地攻下来。
    1958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铜铝工业的指示》。
    1958年 黑龙江双鸭山矿务局选煤厂正式投产,设计年选煤能力150万吨,是新中国第一座自动化选煤厂,
    1958年 我国第一座建设规模为12万吨/年的大型硼矿——辽宁风城二台子硼矿建成投产
    1958年6月 湖南衡阳铀厂、湖南郴县铀矿、大浦铀矿、江西上饶铀矿等我国第一批铀矿和水冶厂相继开工建设,到1963年建成投产。
    1959年 我国第一座建设规模为采选112万吨/年的大型磷矿采选联合企业江苏锦屏磷矿建成投产。
    1959年 松基3井放喷,日产油14.9立方米,发现大庆油田。
    1960年 在萨尔图召开大庆石油会战誓师大会,会上树立“铁人”王进喜等五大标兵。
    1960年 提交了铀矿可供开发利用的勘探报告,为我国核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矿产资源保证。
    1960年5月9日13时45分 山西大同矿务局老白洞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82人死亡。
    1961年 华北地区第一口见油井——山东东营构造华8井获工业油流,发现渤海湾盆地第一个油田——东辛油田。
    1962年9月23日 山东东营地区营2井喷出高产油流,日产油555吨,是当时全国日产量最高的一口油井。为纪念营2井喷油,将油田对外称“九二三厂”。
    1963年 国务院批准《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办法规定全国地质资料局负责集中全国各种地质资料。
    1963年 周恩来总理在全国入大二届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需要的石油“现在已经可以基本自给了”。
    1964年 毛泽东主席发出“工业学大庆”的号召。
    1964年 布置在东营凹陷胜利村构造顶部坨7井,测试日产原油361吨,发现了胜坨油田。“九二三厂”也改称为“胜利油田”。
    1964年 中国人民银行、冶金部、地质部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增加黄金生产的请示》,建议设置黄金专业公司,增加矿山基建投资,加强黄金地质勘探工作。
    1964年 冶金部向国家经委上报《中国黄金专业公司实施方案》。
    1964年10月16日 我国首次原子弹爆炸试验成功。
    1965年 冶金部将吉林有色工业管理局改为冶金部黄金公司,经国家经委批准,定名为中国黄金矿产公司。
    1965年 化工部在原矿山司的基础上成立化学矿业公司。
    1965年 胜利油田坨11井喷出高产油流,这是中国第一口日产千吨的油井。
    1965年 地质部第五普查勘探大队在江汉盆地潜江凹陷王场构造上的王2井获油流,这是江汉盆地第一口工业油流井,发现王场油田。
    1965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建工部分为建工部和建材部,任命赖际发为建材部部长。
    1967年 化工部直属的贵州开阳、云南昆阳、湖北荆襄、江苏锦屏等磷矿,安徽向山、广东英德和云浮等硫铁矿,辽宁风城、宽甸、营口501硼矿,河北滦县制碱用灰岩等等矿山陆续下放地方管理。
    1967年6月14日 中国海上第一口工业油井——大港油田海1井喷油。
    1967年6月17日 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
    1968年 建材部军管会决定将21个大中型建材企业下放给地方管理。
    1968年 铀矿方面新建成4座铀矿山、4座铀水冶厂,扩建了6个矿井和1座水冶厂,并开始第三批铀厂矿的建设。
    1969年 国务院批准石油工业部《关于在湖北省江汉地区组织石油勘探会战的报告》,8月1日成立江汉石油勘查会战指挥部。
    1969年9月9日 辽河盆地兴隆台构造兴1井喷油,发现了辽河主力油田兴隆台油田。
    1970年 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地质部并人国家计委,改名为国家计委地质局。国家建委、建工部、建材部、中央基建政治部合并成立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下设建筑材料工业组。
    1971年 甘肃长庆马岭构造岭9井喷油,是陇东地区第一口高产自喷井,发现马岭油田。
    1972年 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建筑材料工业组改为建筑材料工业局(简称为国家建委建材局)。
    1973年 经国务院同意燃料化学工业部成立化学矿山局。
    1975年 王震组织冶金部和国家计委地质局,联合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大力发展黄金、白银的报告》。报告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国家物资局,报告中提出了“价外补贴”政策。
    1975年 燃料化学工业部撤销,成立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化学工业部,部长分别为徐今强和康世恩。国家计委地质局撤销,成立国家地质总局,孙大光任局长。国务院决定增设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总局(国家建材总局),白向银任局长。
    1975年 冀中坳陷任丘构造任4井在古潜山碳酸盐岩地层中喷出高产油流,发现了任丘古潜山油田。
    1975年 中原油田的发现井东濮坳陷文留构造濮参1井喷油。
    1976年 国务院批转石油化学工业部向国务院呈报的《关于组织冀中地区石油会战的报告》。
    1977年 石油化学工业部在塔里木盆地西南坳陷柯克亚构造上的柯参1井井喷,日产油1000立方米,天然气350万立方米,发现柯克亚油田
    1978年 石油化学工业部撤销,成立化学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孙敬文任化学工业部部长,宋振明任石油工业部部长。化学工业部下设化学矿山总公司(亦名化学矿山局). 
    1978年 青海柴达木盆地尕斯库勒构造跃参1井钻至2751米获工业油流,发现尕斯库勒油田。
    1978年 江西德兴铜矿地质工作会战胜利结束,证实该矿为拥有800多万吨铜矿储量的世界级超大型铜矿。据此,江西铜基地建设总指挥部成立。
    1978年 国务院决定将轻工业部分为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在轻工业部设立盐务局,张圻之任局长。
    1979年 国家地质总局改为地质部,孙大光任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建筑材料工业部,宋养初任部长。
    1979年 地质部“勘探二号”钴井平台在珠江口盆地施工的珠五井获高产油气流,实现南海找油的重大突破。
    1979年 煤炭工业部提出“一边前进,一边调整,在前进中搞好调整”的方针,并制定了《关于煤炭工业几个经济政策问题的具体规定》。
    1979年 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调整黄金价格的通知》中决定将每两100元的政策补贴由总行统一拨给冶金部统一掌握,作为发展黄金生产基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之用。这就是黄金发展基金的形成和由来。
    1980年 冶金部颁发了《关于黄金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范围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与冶金部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调整矿产黄金白银收购价格的报告》,随即冶金部又向王震等国务院领导上报《关于黄金白银调价问题的补充报告》
    1980年 冶金部黄金管理局在《关于实行黄金超产补贴的通知》中,决定在1980年实行黄金超产补贴(试行一年)。
    1980年 中国盐业总公司成立,同时恢复盐务总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张圻之为总公司经理兼总局局长。
    1981年 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冶金部代管。冶金部和基建工程兵党委联合下发《关于中国黄金总公司、基建工程兵黄金指挥部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决定冶金部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和基建工程兵黄金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1982年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隶属石油工业部。
    1982年 地质部改名地质矿产部,增加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监督的职能。建材部改由国家经济委员会直接领导,名称改为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1982年 陈云等中央领导对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邓立群提出“关于加速开发云南磷矿建议”作了批示。
    1982年 《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要重视有色金属工业》的社论,指出根据中国的资源条件和生产实践,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要本着“优先发展铝,适当发展铅锌,有条件发展铜”这个原则,发展有色金属工业。
    1983年 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改建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国务院直属局级),邱纯甫任董事长。
    1983年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公司在北京成立。
    1983年 煤炭工业部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983年 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调查局在东海平湖一井首次试获日产原油174.34立方米、天然气40.84万立方米。这是平湖油气田的发现井,取得了东海油气勘查的重大突破。
    1983年 渤海中日合作区勃中34-2-1井获高产油流,发现勃中34-2油田。
    1983年 南海西部莺歌海琼东南盆地崖13-1-1井获工业气流,发现崖13-1气田。这是南海石油勘探最重要的发现。
    1983年 位于陕西的塞1井获工业油流,发现了安塞油田。
    1984年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基建工程兵黄金指挥部保留下来,编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到,从1985年1月1日起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军级),受公安部,冶金部双重领导,以冶金部为主。
    1984年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会见由董事长阿曼德· 哈默博士率领的美国西方石油公司和美国基威特代表团。当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美合作经营的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的最终协议签字仪式。
    1984年 年产300万吨的霍林河南露天矿建成投产。
    1984年 地质矿产部西北石油地质局第一普查勘探大队在新疆塔里木盆地的沙参2井,于5391米深处获高产油气流,实现了塔里木盆地油气勘查和中国古生界海相油气的重大突破,开拓了塔里木盆地找油的新领域。
    1985年 全国金矿地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地质矿产部部长朱训兼任领导小组组长。
    1985年 中日合作开发的第一个海上油田——渤海埕北油田投产。
    1985年 平朔安太堡露天矿举行开工典礼,该矿设计年产原煤1533万吨。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施行,矿产资源普查、勘探和开发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1986年 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黄金生产的决定》。
    1987年 中国地质大学正式成立,地矿部部长朱训兼任校长。
    1987年 中国第一个中外合资建设的特大型煤炭企业——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建成投产。
    1988年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成立,蒋心雄任总经理。
    1988年 全国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煤炭工业部,组建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于洪恩任总经理;石油工业部撤销,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王涛任总经理。
    1988年 冶金部黄金管理局成为冶金部归口管理的国家黄金管理局。。
    1988年 国务院发出《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
    1988年 我国第一座300万吨/年的现代化大型硫铁矿——云浮硫铁矿建成投产。
    1989年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管理的决定》。
    1990年 《盐业管理条例》经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日发布实施。
    1990年5月 中国矿业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地矿部部长朱训为会长。
    1990年 核工业部“万吨级铀矿石地表堆浸”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任命白美清为组长。
    1991年 国务院发出《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
    1991年12月 我国第一座核电站在秦山建成。
    1992年 地矿部、国家计委、人事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功勋地质勘查单位表彰大会,李鹏总理等中央领导出席,并与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1993年 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煤炭工业部,撤销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提名王森浩任煤炭工业部部长。
    1993年 中国自营勘探开发的海上第一个大油田——辽东湾缓中36-1油田试验区投产,该油田探明储量2.36亿吨。
    1993年 我国最大的大型磷化工采、选加工结合基地一一贵州瓮福磷化工总公司举行开工典礼。
    1994年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施行。
    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发布施行。
    1994年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布施行。
    1994年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美国阿科公司的马六甲油田,购买该油田32.58%的权宜,成为最大股权者。这是中国第一次投资海外油田。
    1995年 全国有色金属铝工业最大的合资项目——黄河铝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1996年 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共同组建的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宣告成立,它是一个集煤层气科研、勘探、开发、利用于一体的跨部门、跨地区,并有对外合作专营权的煤层气骨干企业。
    1996年8月 第30届国际地质大会在北京召开。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通过并实施。
    1996年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并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7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组建了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1997年 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1997年 管线全长918.42千米的陕京输气工程投产典礼点火仪式在北京举行。
    1997年 以研讨矿业城市如何保持繁荣稳定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首届全国矿业城市发展研讨会在河南省平顶山召开。
    1997年10月 第15届世界石油大会在北京举行。
    1997年 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地质矿产部、监察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了《关于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通知》。
    1997年 我国北方120万吨/年大型磷矿采选联合企业——河北矾山磷矿建成投产。
    1998年 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冶金工业部,设为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冶金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不直接管理企业和经济,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改为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部,周永康任部长。原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天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合并组建成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马富才任总经理、党组织部)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李毅中任总经理党组书记)两个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决定,并决定将原有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的企业单位分别组建成中国铝业、中国铜铅锌和中国稀有稀土3个集团公司。
    1998年 原七三一矿所属737原地浸出采铀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工程在新疆伊宁通过验收。
    1998年 国务院发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3个法规。
    1998年 东海平湖油气田投产,日产油3000立方米。
    1999年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取消对白银的统购统售管理制度,取消对白银制品加工、批发、零售的许可证管理制度,放开白银市场。
    2000年 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撤销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集团公司;决定从2000年7月起,将原中央直属的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决定组建中国铝业总公司,由中央直接管理。
    2000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决定撤销有色金属工业局等9个委管国家局,将其有关行政职能并人国家经贸委。
    2000年 国家民政部同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00年 国务院批准成立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该工程总投资1200亿元,输气管道全长4020千米,年输气能力120亿立方米。
    2000年 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 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开放黄金市场的总体设想和方案,并决定在上海建立黄金市场。
    2001年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正式成立。
    2001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伊克昭盟发现地质储量在5000亿立方米以上的大气田。
    2001年 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与中国黄金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撤销黄金管理局,其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相应司局承担。在中国黄金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2001年 国家经贸委批复同意成立中国黄金协会。随后民政部批复同意中会更名为中国黄金协会。
    2001年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国黄金市场将从过去的审批制转为核准制,国家不再收购黄金,黄金直接进人市场。
    2001年 国家建材局管理机构撤销,其行政职能交国家经贸委,重组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2002年 国务院发文批复同意组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撤销黄金管理局,其有关行政职能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2002年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原化学工业部地质矿山局更名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
    2003年国务院撤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黄金行业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和中国黄金协会划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
    2003年 我国最大的青海钾肥厂第二期工程100万吨/年氯化钾建或投产。
    2004年 经中央批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国土资源部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
    2004年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编制的《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经国务院会议审议正式通过。
    2004年 西气东输管道全线贯通。
    2005年 陕京二线输气管道建成投产,全长935.4千米,年输气能力120亿立方米。
    2005年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 中国铝业矿业分公司成立。
    2005年 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5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规定》公布实施,国务院召开全国地质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2006年12月30日 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的决定》,授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186个矿山企业“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的称号。
    (资料来源:朱训主编. 中国矿业史.北京:地质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