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矿业史

2019-06-26 【地质大学】

中华民族的祖先和世界上其他许多民族一样,从他们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从事矿产开发利用活动。正是我们的祖先在发现矿产、认识矿产与利用矿产的过程中,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为今天大规模矿业开发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据考古学家们研究发现,距今200万年的“巫山人”和距今180~170万年的“元谋人”就已开始利用天然石材来制作生产工具。从那时以来,中国矿业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
    纵观中国矿业发展的历程,以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对中国历史时期的划分为基础,结合考虑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情况和矿业活动中开发矿产种类的情况,这里将中国矿业史划分为3个大的历史阶段,即繁星闪烁的古代矿业、艰难起步的近代矿业和蓬勃发展的现代矿业。这3个大的历史阶段又可细分为13个历史时期(表0-1-1 )。
                              表0-1-1 中国矿业史分期表

 
中国古代
史前旧石器时代的矿业(距今约12000年)
史前新时期时代的矿业(距今约12000~8000年)
史前陶器时代的中国矿业(距今约8000~4000年)
夏商周(西周)时期的中国矿业(公元前21世纪~771年)
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矿业(公元前770~221年)
秦—清前期的中国矿业(公元前221~1840年)
中国近代
中国近代矿业的萌芽时期(1840~1895)
列强掠夺时期的中国矿业(1895~1936)
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矿业(1937~1945)
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国矿业(1946~1949)
中国现代
经济恢复时期的中国矿业(1949~1952)
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矿业(1953~1978年)
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矿业(1979~2000年)
新世纪新时期的中国矿业(2001~2006年)

  中国古代矿业史(1840年以前)

    中国古代矿业是指公元1840年以前的中国矿业,在中国矿业发展史上,这个时期可以说是繁星闪烁的时代。之所以说是繁星闪烁,是因为尽管没有很多大的矿山和采矿点,但为数众多的小矿和采矿点却像繁星一样在中华大地上到处闪烁。
    按照不同时期矿业开发活动的特点,即按照当时社会生产力和开发利用的主要矿产和矿产品种类,中国古代矿业又可以划分为:史前旧石器时代、史前新石器时代、史前陶器时代、夏商周(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和秦一清前期。
    首先要说明一点,这里所讲的旧石器时代指的是距今12000年的那一部分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指的是距今约12000~8000年的那一部分石器时代;距今约8000~4000年,称陶器时代。
    一、史前旧石器时代的矿业(距今约12000年以前)
    在史前时期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巫山人”、“元谋人”、“北京人”、“山顶洞人”在中华大地上在矿业活动中,主要开发利用属于非金属矿产这一矿产大类中的石材矿产,其中主要有砾石、石英岩、石灰岩、燧石、角页岩、脉石英、火成岩、水晶等。
    据考古资料表明,“北京人”(距今约60~29万年)已会利用天然石材矿产。他们以砾石为原料,将砾石打成碎片不做进一步加工即作为工具来使用,来制作木棍或用于刮割兽皮和兽肉。考古学家们称利用这种原始石器工具的时代为旧石器时代。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的遗址中已发现有经过加工的石器工具和石珠、穿孔的砾石等装饰品。
    在旧石器时代除了开发利用石材矿产外,还开发利用了铁矿。在“山顶洞人” (距今约2万~1.3万年)遗址中发现他们利用赤铁矿粉末做装饰品。
    二、史前新石器时代的矿业(距今约12000~8000年)
    考古学中所称的新石器时代大约距今约12000~8000年。当时人们生产活动从狩猎采集进入到农业和畜牧业。这个时期矿产开发的重要特点是不仅磨制石器得到广泛应用,而且人类已开始手工制作陶器。
    新石器时代中国矿业开发的矿产种类除继续开发利用多种石材矿产来制作各种工具外,并开始逐步扩大开发利用砂泥岩、各种粘土、陶土来制作陶器。陶器制作方式,相当长时期主要是靠手工,后来逐步发展演变,以致出现轮制陶的历史性进步。
    三、史前陶器时代的中国矿业(距今约8000~4000年)
    以往,考古学和历史学界石器时代一直与青铜器时代相衔接。对石器的加工,不管是旧石器还是新石器,基本方法是打制和磨制,二者都是冷加工。由石器直接过渡到青铜器,没有可能达到必要的温度。黄铜或青铜却不可能通过打制而获得,只有通过冶炼才可以获得。我国在公元前4700~4600年的仰韶文化早期姜寨遗址中发现黄铜片。我国黄河流域铜锌或铜铅锌共生矿比较丰富,为早期黄铜的冶炼提供了客观的物质条件。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生存中,长期与水火打交道,反复实践逐步学会了烧制陶器。中国早期的陶器工艺经过了从无窑到有窑的过程,裴李岗文化时期,烧制陶器已有了简单的窑,裴李岗陶器的烧成温度在820℃以上。华北的磁山陶器和浙江河姆渡早期陶器的烧成温度,都和裴李岗陶器烧成温度大致相当。
    从陶器的生产发展到陶器在中华大地的广泛分布、陶器的品种之多和制作的工艺之精美,以及人们在生活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我们完全有理由新石器时代之后、青铜时代之前,划出一个独立的陶器时代(表0-1-2)。也正由于在其后期利用粘土、陶土制作的模具,以后来制造青铜器和向铜器时代过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陶器时代开发利用的矿产中除磨制石器的各种岩石矿物,岩石风化而成的泥土、粘土,还有自然铜和煤矿。在距今约6000~4000年的江苏淮安青莲岗文化遗址中,发现有众多的以玉石为原料加工的玉珠、玉镯、玉环、 玉坠等装饰品。在距今6000多年前的辽宁沈阳新乐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有46件由煤精制作加工的装饰品。说明这时已开始利用煤炭资源了。

    四、夏商周(西周)时期的中国矿业(公元前21世纪~前771年)
    夏商周(这里指西周,下同)时期的起止年限据断代研究为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771年。
    从夏代(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开始了我国古代的奴隶社会。如果说石器时代矿业活动的特点是开发利用石材矿产,陶器时代矿业活动的特点是与开发利用石材的同时盛行开发利用粘土矿产,到了夏代矿业活动的重要特点是在利用石材、粘土矿产的同时,开始了对自然铜的利用和铜矿的开发冶炼。铜矿的开发,不仅标志着为历史学家所称的青铜时代的萌芽,而且标志着中国古代矿业活动产生了质的飞跃,即由主要开发利用石材、粘土等非金属矿产开始向开发利用金属矿产过渡。
    据对1939年在河南安阳武宫山出土的由青铜制造的商代司母戊大方鼎分析,青铜器中含铜84.77%,含锡11.64%,含铅2. 79%。这个事实表明,在青铜时代除开发利用的非金属矿和新开发的铜矿外,还开始开发利用锡矿和铅矿等金属矿产。在商代(公元前16世纪~前11世纪)即已完成了由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的过渡,而到西周(公元前11世纪~前771年)青铜时代达到了鼎盛时期。
    这里要强调一点,青铜器的制造、青铜时代的形成与粘土、陶土矿的开发和陶器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因为制造青铜器,就需要有模具,而铸造铜器的模具是由陶土、粘土类矿产加工而成的。正由于有了陶模,才可能制造出青铜器。所以粘土类矿产的开发与陶器业的发展对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性作用。
    夏商周(西周)时期矿业活动第二个进展就是对盐的开发利用,并在盐政管理方面实行等级分封制度和以贡代税的制度。
    夏商周(西周)时期矿业活动的第三个重要进展就是开始对铁矿的利用。河北藁城市台西村发现的由陨铁和青铜制造的铁刃青铜,就是证明。
    铁矿的利用表明人类在认识矿产资源方面又产生了一次飞跃。因为铁远比铜坚硬,用铁来制作生产工具、兵器和生活用品远比铜更为牢固、坚实、耐用。这种情况也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即铁器时代已开始初见端倪。
    五、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矿业(公元前770~前221年)
    铁器时代在夏商周(西周)时期开始萌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开始了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的过渡,于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形成。
    春秋战国(也称东周)时期矿业活动的重大进展,就是对铁矿的大规模开发利用。这个时期铁矿采掘业和冶炼业相当发达。在北起辽宁,南至四川、湖南,包括战国七雄的重要地区,都有众多的铁器出土。据《山海经•玉藏山》记载,在今河北、陕西、河南、山西、湖北、湖南、四川就有铁矿采矿点34处。辽宁鞍山铁矿、河北邯郸铁矿和山东金岭铁矿在这个时期均已开发利用。
    春秋战国时期矿业活动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金属矿产开发利用的范围大大地扩大了。不仅开发利用铜矿、铁矿,还开发利用金矿、银矿、锡矿、铅矿、汞矿等多种矿产,据可考资料,上述7种金属矿产在这个时期采矿点就有112处。今天仍保存完好的湖北大冶铜矿选址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矿业活动的第三个重要特点,就是煤炭和天然气作为燃料在这个时期已被人们认识和利用。先秦时期著作《山海经》就有关于在今陕西凤翔,四川双流、巴中一带有煤炭产地的记述。2300年前,战国时期的秦国已在四川利用天然气来煮卤获盐
    春秋战国时期矿业活动的第四个特点,是盐业生产进人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的祖先利用盐的历史实际上在夏之前即已开始。当时最早发现利用自然盐的是池盐,其产地在山西、陕西、甘肃等广大西北地区。有专家考察研究论证,“黄帝克炎帝于阪泉(今山西解州盐池上源),擒尤于涿鹿,两者实为一事。”而“炎黄血战,实为食盐而起。” 当年盐业生产、盐业运输都比较活跃。这个时期不仅有海水煮盐、盐池晒盐,而且有了凿井取盐。据盐史学者们研究推定,在公元前255~前251年之间负责凿都江堰的蜀守李冰在今四川双流东南的华阳镇,有目的地开凿了我国历史上第一口盐井——广都盐井。
    六、秦—清前期的中国矿业(公元前221~1840年)
    就矿业开发活动来说,在自秦朝至清朝前期这2000多年间,是一个以铁铜为主的多元开发时期。
    所谓多元开发,就是隶属于能源矿产的煤、石油、天然气,隶属于金属矿产的铁、铜、金、银、铅、锌、汞、锡矿等,以及隶属于非金属矿产的盐、粘土、陶土、多种石材、磷矿、硫矿、石墨、石膏、石棉、明矾、玉石、雄黄、雌黄等几十种矿产,都进行了开发利用。这是秦一清时期矿业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
    但是在这个时期开发利用的众多矿种中,以铁矿和铜矿为最重要和最突出。据不完全统计,自汉代至前清,中国铁矿采矿点达527处,占当时8种金属矿产采矿点总数1582处的33.31%;这个时期铜矿采矿点有243处,占8种金属矿产采矿点总数的15.36%。铁、铜2种矿产采矿点占总采矿点数的48.67%。
    秦—清前期矿业活动涉及面非常广。在今中华大地、在今属各个省(区、市)都有开发活动。但发展不太平衡。以今天的大区来看,以中南区最多,东北区最少。
    值得重视的是在西汉(公元前206~公元8年)年间,已开始开采利用煤矿来炼铁,随后各个时期采煤规模不断扩大,广泛用作冶金、制陶的燃料。唐代开始用煤来炼焦。至明清时期煤炭开采及煤炭技术都有了新的发展。此外,石油在汉朝已被发现。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在今陕西延安一带有石油显示。
    从纵向发展来看,在秦一清前期,中国矿业活动呈波动式发展。在这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2个高峰期:一个是在唐宋时期,一个是在明清时期。以铁矿为例,在汉代有采矿点22处,而隋唐时期达108处,明清时期又进一步发展到133处。唐朝产铁最高达年产207万斤,宋朝最高达850万斤,元朝为881.5万斤,明朝为1847万斤。再以铜矿为例,唐代最多年份为26.6万斤,宋朝为2100万斤,元朝为0.2万斤,明朝永乐年间民矿即达2741万斤,清朝为1400万斤 。 

中国近代矿业史(18401949年)

    1840年在中国台湾基隆建成了中国第一座采用机械生产的煤矿,后又在河北成功兴办了开平煤矿,从而开启了中国近代矿业发展史。
    自1840年中国基隆现代煤矿建成起,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100余年间,就矿业活动来说,是一个由秦—清前期以铁矿、铜矿为主进行开发利用的铁铜时代转向以煤、铁矿为主进行开发的蒸汽时代,这是一个列强掠夺中国资源的时代,也是中国民族矿业在困境中艰难起步的时代。
    中国近代矿业发展的100余年间,从纵向时间上可以分为4个时期,即近代矿业萌芽时期、列强掠夺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
    一、中国近代矿业的萌芽时期(1840年~1895年)
    中国近代矿业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诞生的。
    第一,1840年鸦片战争后,洋人为了就地解决通商运输轮船用燃料和在华兴办企业所需的燃料,希望在中国找到煤矿以减少运输成本和节省时间。正是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英国人戈敦到台湾对基隆煤矿进行了勘探,证明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从而促使基隆煤矿扩大了生产规模。可以说,基隆煤矿是中国近代矿业的先锋。
    第二,清朝政府洋务派为了解决兴办的一批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所需的燃料,感到旧式谋窑生产已不能适应当时的需求。在冲破清朝政府中顽固派的阻挠后,他们着手在国内寻找煤炭资源,兴办新式煤矿,以减少从国外进口和对洋人的依赖。他们先在河北磁州试办新式煤矿未果,后在河北开平兴办新式煤矿获得成功。
    第三,地质勘查促进了矿业开发。为了兴办煤矿所需资源,李鸿章、沈葆祯、翁同爵等人筹划经费在河北、湖北开展寻找资源的工作。期间,湖北开采煤铁总局在湖北境内进行了大量地质勘探工作,不仅发现了一批有开采价值的煤矿,还发现了有重大经济价值的大冶铁矿,为后来兴建中国第一个钢铁企业——汉阳铁厂提供了资源条件。为了开展地质调查,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还聘请了3名英国矿师协助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另有不少洋人地质学家如德国的李希霍芬等人,在中国境内也进行了广泛的地质调查。仅山西一省就估计有煤炭储量18000亿吨,且不论这个估计是否正确,但毕竟对洋务派李鸿章等人兴办煤矿以很大的鼓舞。他们在地质勘查的基础上,建成了一系列煤矿。除开平煤矿外,还有山东峄县煤矿、江苏徐州利国驿煤铁矿、湖北荆门煤矿、广西贺县煤矿、北京西山煤矿、山东淄博煤矿等若干处煤矿。这个时期日产煤矿能力约为300吨。
    在中国近代矿业萌芽与诞生时期,除煤矿外,中国对铁矿、石油、金矿、银矿、铜矿、铅矿、陶土、水泥石灰岩、盐矿等矿产也进行了开发利用。
    1878年,在台湾苗栗地区使用机械钻探设备(顿钻)和技术成功钻成了第一口200米深的石油钻井。
    1890年,大冶铁矿建成正式投产,此外还有1886年开办的贵州清溪铁矿。
    铜矿方面有云南东川铜矿(1887年)、安徽池州铜矿(1883年),金矿方面有黑龙江漠河金矿(1889年)、山东平度金矿(1887年)。
    澳门青洲岛水泥厂兴办了石灰石矿(1886年)。
    二、列强掠夺时期的中国矿业(1895~1936年)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不仅割让了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附属岛屿,赔白银2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还享受各种优惠待遇,从而开始了日本对中国矿业和矿产资源的掠夺。西方列强不甘心日本一国享受“最惠国待遇”,旋即纷纷而至,寻找各种借口,利用多种手段,到中国来掠夺矿权与矿产资源。于是,德国在山东,法国在云南、四川和两广,英国在山西,沙俄在东北等地先后得逞。1904年日俄战争之后,日本又乘俄战败强占了抚顺和烟台煤矿。据不完全统计,在1895~1912年间,列强为攫取矿权强加给中国的中外条约、协定及合同达42项之多。
    在列强入侵中国掠夺矿权的这个时期,开采的主要是煤矿,其中重要的有开滦煤矿、临城煤矿、井陉煤矿、抚顺煤矿、烟台煤矿、焦作煤矿、本溪煤矿,以及山东淄博、博山、坊子一带的煤矿。除煤矿外,列强还对中国铁矿、金矿、银矿、铅锌矿、铜矿、盐矿等矿产进行了掠夺。
    列强为了在中国掠夺更多的矿产资源,还与中国商人或地方官府合办了一些矿山企业,如中俄合办的穆棱煤矿、中英合办的四川江北北厅炼铁公司、中英在云南合办的兴隆公司、中日在辽宁阜新兴办的大兴大新煤矿公司和锦西大窑沟煤矿等。
    列强在中国掠夺矿权和矿产资源的强盗行径,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纷纷起来开仅回矿权斗争,并取得收回山西公司和安徽铜官山矿权,以及云南、四川、山东等地一系列矿权的胜利。
在中国人民收回矿权斗争和维护民族利益强大呼声的推动下,清政府于1902年成立商务总局,设立商务大臣,总理全国矿政。1898年、1907年和1910年先后颁布了《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二十二条》、《大清矿务章程》和《大清矿务章程(修正版)》,对商办矿务给予鼓励。1906年,商务部改称农工商部,在京设立矿务总办事处,各省成立矿政调查局。期间创办了一批民族矿业企业,其中较大的有山西保晋矿务公司、山东中兴煤矿、直隶滦州煤矿、江西萍乡煤矿、河南安阳六河沟煤矿和中原煤矿、山西晋北矿务局、江苏的徐州利国驿煤矿等。此外,还有一些小型煤矿。保晋矿务公司负责对阳泉、大同、寿阳、晋城等地煤矿矿区的领导管理。
    辛亥革命胜利后,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先后于1914年和193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民国矿业条例》和《中华民国矿业法》,将矿藏定为国有,允许政府、个人、外商和中外合资办矿。1912年产煤7298吨,1936年达55.36万吨。山东中兴公司1912年产煤25万吨,1918年产煤50万吨,1936年产煤173万吨,成为继抚顺、开滦之后第三大煤矿。江西萍乡煤矿1898年产煤17万吨,1907年达40万吨,1936年达95万吨。
    国人在兴办煤矿的同时,还兴办了一批金属、非金属矿山。如湖北大冶铁矿和象鼻山铁矿、河北龙烟铁矿、江苏凤凰山铁矿、安徽繁昌铁矿和当涂铁矿、山东金岭镇铁矿、东北等地的铁矿,以及江西、吉林等地的铜矿,湖南水口山铅锌矿,1905年在陕西创建了延长石油厂,并于1907年钻成第一口油井,初日产原油1.5吨,结束了中国大陆不产石油的历史。这个时期的矿业有了一定的发展,煤炭生产量1936年达3900万吨,但因列强掠夺式开采,资源浪费很大,而且大量资源被列强掠夺而去。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矿业(1937~1945年)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从东北、华北到华中、华南的大片土地为日军所占,在这片沦陷区里的矿业为日本人所控制。在中国的西北和西南,是国民党军队的大后方,这里矿业由当时的国民政府所经营。在中国东部大片沦陷区内存在着日渐扩大的但处于分割状态的抗日根据地,在这里矿业是由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所组织与管理。从总体讲,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矿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如煤炭年产量由1936年的3900万吨上升到1942年的5928万吨。但因战争关系,资源与民族利益受到很大的浪费与损害。
    (一)国民党统治区的矿业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许多大的矿山大多为日本所占。煤矿、铁矿尤其如此。为了加强对资源调查、开发与管理,国民政府1935年4月成立的资源委员会改由经济部领导。翁文灏兼任主任委员。期间资源委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与组织国民党统治区的矿业生产。为了解决燃料问题,退居大后方的国民党政府采取贷助资金、供应器材、矿工缓征、先采后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办矿,在四川、贵州、云南、湖南、广西、广东、江西、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地陆续办起了59处日产40~50吨煤的煤矿,其中较大的有四川天府煤矿、云南明良煤矿、贵州南桐煤矿、广西西凉山煤矿、陕县民生煤矿、新疆乌鲁木齐八道湾煤矿等。
    资源委除制定政策发展国民党统治区的矿业,还直接在西南、西北8省区兴办了26座煤矿。1939年产煤26万吨,1943年增至110万吨。
    资源委除组织煤炭生产外,还对西南、西北地区的铁矿资源进行了调查。由于战火连绵,铁矿开发和生产没有获得大的发展,仅在四川綦江、云南易门等地开发了几处铁矿,供重庆大渡口钢铁厂和云南钢铁厂使用。1929~1945年间,綦江铁矿共采出矿石27万多吨;易门矿务局在1939~1945年间共采出矿石约44. 7万吨。
    除煤矿、铁矿外,资源委在抗战期间还建成了铜铅锌矿4个、钨锡锑汞矿山10个、金矿2个、石油矿山2个等,1937年在新疆独山子钻成第一口油井,1939年又在甘肃玉门钻成了第二口油井,并发现了油气田,油气田规模虽小,但也生产了原油。此外,还有一批规模不大的非金属矿也在生产,如四川龙门峡、湖北应城、山西太原和青城等地开办的石膏矿,黑龙江柳毛、吉林磐石、山东南墅等地的石墨矿,江苏海州的磷矿,安徽向山、广东英德、河南焦作等地的硫铁矿,浙江、贵州等地的萤石矿等。
    (二)沦陷区的矿业
    沦陷区的矿业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为日本人垄断,二是由日本人进行掠夺式开采。
    “七七事变”后,日本利用在其占领区之机,垄断了沦陷区矿业生产。不仅华商无立足之地,而且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原为英国人控制的开滦煤矿、门头沟煤矿也都置于日本人控制之下。在此期间,日本人大肆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运回国内和供伪满政权使用。1937~1945年,日本人在华建立的矿山企业有33家,涉及的矿产主要为煤矿、铁矿。在沦陷区,被日本人占领的煤矿、铁矿除东北本溪、阜新诸矿外,关内还有大同、淮南、龙烟、井阳、阳泉、焦作、开滦等煤矿、铁矿矿山。
    煤炭是日本人掠夺的主要矿产。仅在东北地区,煤炭产量从1936年的367万吨,增长到1940年的2419万吨。铁矿石也是日本人掠夺的主要矿产。1939~1942年,从沦陷区产出的1132.6万吨铁矿石,供应日满使用的数量达80%以上,另20%运往日本本土。
    除煤矿、铁矿之外,日本人还在沦陷区掠夺开发金矿、石油、铝矾土和镁矿等矿产资源。
    (三)抗日根据地的矿业
    在日本侵华期间,大片国土为日军所占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抗日战争,建立了若干个抗日根据地,并在根据地内开展了条件允许的生产活动。一方面由于战火不断,局势动荡不安,另一方面由于根据地所在地域和范围有限,矿业生产的发展受到了影响。尽管如此,在陕甘宁抗日根据地、晋察冀豫边区、山东等地,矿业活动还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这个时期主要开发利用的有煤矿、铁矿、石油、盐矿等矿产。
    为了发展矿业,解决军民所需燃料和军工生产所需的矿产资源,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在1939年中央创办的自然科学院中设地质矿冶系(武衡、张朝俊任教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并成立地质矿冶学会(武衡任会长),把边区的专业人才力量聚集起来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同时,在中央军委军工局第一科(工厂管理科)里配备地质人员(汪家宝)管理、协调、组织地质调查工作。期间,地质矿冶学会武衡、范慕韩、胡科、孙霁东、汪家宝、张朝俊、佟城等人在边区境内开展了大量地质勘查工作。在关中、延安等地找到了煤矿、石油、锰矿、铁矿、盐、瓷土、耐火粘土、熔剂灰岩等一批矿产资源。为延长油田大幅度增产、为建设“西北铁厂”、为生产火柴所用的锰矿粉解决了矿产原料,对边区生产作出了贡献。延长油田还于1938年支持玉门打成老君庙第一口找油气井。据1943年统计,边区煤矿有100个矿井,矿工1891人,月产煤7600吨,所产煤主要用于军民用燃料,少数用于炼焦供炼铁厂使用。为了解决边区军民用盐问题,陕甘宁边区成立了盐务局,开发绥德和“三边”(定边、靖边、安边)一带的盐矿,仅绥德三皇茆盐矿面积约1200余亩 ,有盐井116口。1945年,陕甘宁边区产盐60万担 ,山东解放区产盐309万担。
    在晋冀鲁豫边区,地质学家佟城等人在多处开展了地质调查工作,并在内邱发现一处硫磺铁矿,很快就被开采。后又在和顺地区发现有煤矿和铁矿,于是在那里又办起了铁厂。
    在晋绥边区,抗日战争期间建设了很多煤窑。1944年已有336座。这里还办了铁矿、铁厂。1945年产铁250万斤,完全满足了当时军工生产对铁的需要,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戊争。
    在山东和东北根据地,煤矿、铁矿、金矿、盐矿等矿业生产活动也都有所发展。
    四、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国矿业(1946~1949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又发动了全面内战,从而开始了为期3年的人民解放战争。
    解放战争期间,中国矿业生产活动在两个地区内进行,一是国民党占领区,二是解放区。
    (一)国民党占领区的矿业生产
    1945年日本投降后,原日本占领的沦陷区的各类矿山,多数为国民党政府接收,如东北的抚顺、阜新、本溪,山东的烟台,山西的大同,河北的开滦,北京的门头沟,台湾的基隆等。其中大部分由资源委员会直接管理,也有与地方政府合管的,还有一些交由原矿权所有者经营。这些矿矿山由于在日本占领期间进行过掠夺式开采,矿山产能和资源遭受严重的破坏,再加上战争的影响,矿山生产逐渐萎缩,甚至有的完全停产或半停产。据不完全统计,资源委员会在全国各地所属29个煤矿,在1946年共产煤4546039吨,而到了1948年下降为2595740吨。
   (二)解放区的矿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民主政府先从日本人手中接管了一批矿山,后又随着解放战争的进展又从国民党手中陆续接管了一批矿山。至1949年,除台湾省的矿山外,大陆上的各类矿山都为民主政府接收。新生的人民政府接管这些矿山之后,立即动员一切力量,组织恢复矿山生产,并制订与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如废除封建把头制,建立民主管理制度;贯彻多劳多得原则,实行工资改革;开展劳动竞赛,奖励立功先进,以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恢复与开展矿业生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49年10月,东北地区煤矿已恢复矿井174个,占全部矿井的 82% ;华北地区恢复矿井44个,占总数的60%。辽宁海城和山东掖县的滑石矿、黑龙江柳毛的石墨矿都恢复了生产。东北解放区杨家杖子钼矿、石嘴子铜矿、青城铅锌矿和沈阳冶炼厂、葫芦岛锌厂、苏家屯有色金属冶炼厂、沈阳造药厂等19个厂矿均恢复了生产,有的进行了扩建与重建,为全国恢复与发展有色金属矿业提供了经验。东北解放区的盐矿也迅速发展,年产盐量由1948年的900万担上升到1949年的1926万担。
    山东解放区的矿业生产也在恢复与发展。以盐矿为例,1945年山东产盐309.3万担,到1949年上半年已上升到514.5万担,1945~1949年6月共产盐3143.5万担。
    由于工人当家做主,劳动积极性不断高涨,矿山生产率迅速提高。如华北地区大同、井陉,阳泉、潞安等煤矿1948年生产量为824168吨,而1949年增至2529977吨,为1948年的3倍。正是由于各个矿山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煤矿产量也大幅度上升。1949年10月,原煤当月产量达到10万吨,保证了交通运输及其他工业的需要,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
    除煤矿外,铁矿、铜矿、金矿、石油等矿山油田的生产也在迅速恢复,产量也在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拥有地质专业人员约300人,钻机有数十台,进行过不同芝地质工作的矿产有煤、铁、锰、石油、天然气、地热、铜、铅、钨、金、银、磷、硫、硼、萤石、重晶石、盐、石灰石、瓷土、陶土、高岭土、耐火粘土、石材等20多种,探明有含量的矿产有2种。1949年,全国主要矿产品产量:原煤3243.0万吨,原油12.0万吨,天然气0.07亿立方米,铁矿石59.0万吨,黄金4.073吨,盐298.5万吨,10种有色金属1.3万吨,化肥0.6万吨,硫酸4.0万吨,水泥66.5万吨,平板玻璃91.2万重量箱。1949年全国矿业产值约18亿元。 

中国现代矿业史(1949~2006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启了中国现代矿业发展历程,中国矿业由此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纵观中国现代矿业的发展史,可以划分为4个时期,即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时期、新世纪新时期。
    一、经济恢复时期的中国矿业(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后,百事待举,百废待兴。为了医治长年战争遗留下来的创伤,恢复国民经济,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能源资源和矿物原材料,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开发矿业”的伟大号召。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发展矿业。一是在中央政府设立了以陈云为部长的重工业部、以陈郁为部长的燃料工业部负责组织领导管理全国矿业开发,并于1951年4月18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明确指出:全国矿藏均为国有,分别由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和燃料工业部主管;二是成立了以李四光为部长的地质部(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地质勘查工作;三是组建地质队伍在老矿山及周边地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寻找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四是为了培养地质矿业人才,将焦作工学院从河南迁至天津,改名为中国矿业学院,陈郁兼任院长,这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内唯一的矿业学院,与此同时,在南京成立了重工业部地质探矿专修学校,谢家荣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五是动员各方面力量帮助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被战争破坏了的老矿山恢复生产,通过3年的努力,地质勘查方面探明有 储量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有10种,为老矿山的恢复生产提供了资源条件。
    截至1952年底,矿业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煤矿方面,83%的国有煤矿矿山完成了恢复工作,32处矿井进行了改选与扩建,对阜新、通化、鸡西、京西、开滦、大同、石拐子、淄博、淮南、贾汪、萍乡、焦作、铜川、阿干镇等28个老矿区进行了地质勘探工作,全国煤炭年生产能力增长到7000万吨,原煤产量达6149万吨,比1949年翻了一番。铁矿方面,河北的龙烟铁矿、磁山铁矿,辽宁的弓长岭铁矿、大弧山铁矿、樱桃园铁矿、南芬铁矿,四川綦江铁矿,山东金岭铁矿,江苏利国驿铁矿,安徽桃冲铁矿等一批重点矿山也恢复了生产。3年间采出铁矿石近千万吨。1952年铁矿石产量达429万吨,为1949年的7.27倍。石油方面恢复了甘肃玉门油田生产,1952年原油产量增至44万吨,为1949年的5.6倍。有色金属矿产方面,赣南的钨矿,云南个旧的锡矿,安徽铜官山、山西中条山、甘肃白银厂等地的铜矿,湖南水口山、广西泗顶的铅锌矿等30多个有色金属矿山和冶炼厂也陆续恢复了生产。1952年钨、锡、铋、钼、铜、铅、锌、锑等8种有色金属精矿产量全国达47697万吨。金矿方面,黑龙江的黑河金矿、吉林的夹皮沟金矿、辽宁的五龙金矿、山东的玲珑金矿、河北的马兰峪金矿、湖南的平江金矿和广西的东南金矿等23处主要金矿均已恢复了生产,1952年全国金矿产量为6.452吨,为1949年的1.6倍。建材非金属矿方面,如哈尔滨、大连、本溪、鞍山、抚顺、锦西等地的石灰石矿,辽宁本溪和平顶山、河北秦皇岛鸡冠山、内蒙古甘族卡、江苏苏州清明山等地的玻璃硅质原料矿,为哈尔滨、大连、本溪、抚顺、锦西、鞍山、北京琉璃河、山西太原、广西西村、南京中国水泥厂等15个水泥厂和大连玻璃厂、秦皇岛玻璃厂、沈阳玻璃厂恢复生产提供了矿石资源,1952年,全国生产水泥达286万吨,平板玻璃200万重量箱,分别为1949年的4.30倍和2.19倍。化工矿产方面,主要开展了磷矿、硫铁矿和萤石矿的地质调查工作,并重点恢复了江苏海州磷矿、四川乐山和峨眉山磷矿,安徽向山、广东英德、山西阳泉、辽宁草河口等地的硫铁矿,以及浙江武义杨家萤石矿的生产, 1952年生产磷矿石近7万吨,为1949年的3.0倍;生产硫铁矿21万吨,为1949年的2.0倍。1952年化肥产量3.9万吨,为1949年0.6万吨的6.5倍。1952年全国萤石矿产量达2.1万吨。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矿业(1953~1978年)
    1953年,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自此中国矿业的发展也就进入了计划经济时期。
    在1953~1978年这25年间,就矿业来说,这是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尽管期间因“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给矿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和许多困难,但是由于全国矿业战线职工的努力奋斗,矿产勘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矿业开发还是获得了巨大成就。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矿业活动有这样一些重大进展和重要特点。
    (1)从中央到省(区、市)都建立了矿产勘查开发管理机构。在中央,国务院(1954年9月前称政务院)里设置了地质部、石油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建材工业部、轻工业部、核工业部等政府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各相关方面的矿业勘查开发活动。在地方,各工业部门在各个省(区、市)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局,像地质部在各省就普遍建立了省(区、市)地质局,来组织领导各自管辖区域的地质勘查工作。期间政府管理机构虽时有分分合合,但从总体看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没有改变。这种管理体制从一方面说发挥了各方面积极性,加强了对各自负责的矿产勘查开发工作的管理与领导;另一方面,由于多头分散管理,全国缺乏统一规划与组织管理,甚至造成了一些工作的不必要的重复与浪费。
    (2)地质矿业教育获得大发展。在中央和不少省(区、市)建成了一大批地质院校和矿业院校。北京地质学院、北京石油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钢铁学院、长春地质学院、成都地质学院、西安地质学院、桂林有色冶金学院、华东地质勘探学院,以及黄金、建材、化工等矿业建立的一些相应的大专院校,这几十所大中专院校都是这个时期成立的,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福州大学等不少综合性大学里也设置地质矿产专业,为中国地质矿产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3)建立了一批矿产勘查开发机械设备仪器制造工厂。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没有矿产勘查开发设备制造工厂,全部探矿、采矿、选矿设备都是从苏联引进。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地质部门和各工业部门陆续建成了一批制造探矿、采矿和选矿设备仪器的专业工厂,为矿产勘查开发提供了大量装备,有力地促进了矿业的发展。
    (4)矿产勘查工作获得大丰收。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出地质工作大转变、大发展的指示,并制订与实施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青年投身地质事业,支持地质勘查工作,地质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全国形成了一支百万地质大军,在神州大地全面地开展了地质勘查工作,今天仍在开发的矿产地中大多数都是这个时期发现和成功勘探的。世界著名的大庆油田等一批大油田,中国的几个铀矿床,世界级规模的德兴铜矿,金川镍矿,河北金厂峪、河南小秦岭、山东胶东地区、黑龙江团结沟等地的金矿,陕西、内蒙古、淮北和山东肥城等地的煤矿,湖北荆襄、贵州开阳等地的磷矿,广东云浮、安徽新桥、湖南七宝山、内蒙古东升庙等地的一批硫铁矿,大同七峰山、甘肃永登大闸子等地的石灰石矿,河南洛阳方山、广东湛江、湖南湘潭等地的硅质原料矿等,就是这个时期发现或成功勘探的。截至1978年底,累计发现并探明有探明储量的131种矿产(1949年仅有2种),其中能源矿产6种、金属矿产53种、非金属矿产70种、水气矿产2种。为建设新矿山发展矿业生产提供了资源保障。
    (5)矿山企业均为公有制。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矿业的另一个特点是,公有制矿山一统天下,在公有制矿业企业中又以国有矿山为主,地方国营次之,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只占少数。
    (6)矿业生产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设了一大批矿矿山企业,其中有一批矿山的冶炼厂是苏联帮助援建的“156项目”中的工程。今天还在开发的一些大型矿山中,绝大多数都是计划经济时期建设和发展起来的。煤矿方面重点扩建了开滦、大同、阜新、鹤岗、阳泉、淮南、峰峰、萍乡、焦作、枣庄、新汶、鸡西、通化、辽源、贾汪等到15个老矿区。同时开始了平顶山、包头、潞安、鹤壁、中梁山、兴隆、轩岗、汾西、山丹、石嘴山等10个新矿区的建设工作。辽宁鞍山和本溪、河北迁安和邯郸、四川攀枝花、内蒙古白云鄂博、海南石碌、安徽马鞍山、甘肃镜铁山、广东大宝山、山西峨口、山东莱芜、湖北大冶等地的铁矿,大庆、胜利、大港、辽河、中原、克拉玛依、苏北等地的油田,开滦、大同、石嘴山等一批新煤矿,赣南的钨矿,江西、山西、云南、安徽、甘肃等地的铜矿,辽宁、云南、湖南、广东等地的铅锌矿,云南、广西等地的锡矿,陕西等地的钼矿,河南、贵州等地的铝矿,甘肃的镍矿,贵州的汞矿,山西等地的镁矿,湖南等地的锑矿等一批有色金属矿以及金矿、银矿、铂矿等贵金属矿,稀有稀土矿,化工、建材矿产方面的一批重点矿山也都是这个时期扩建与新建的。金矿方面,在河南小秦岭地区、山东招远地区、内蒙古赤峰地区发现一批新的金矿和新的矿床类型。1953~1978年的25年间,主要矿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1978年原煤产量达6.1786亿吨,为1949年的19倍;原油产量10405万吨,为1949年的867倍;铁矿石11779万吨,为1949年的199倍;10种有色金属95.24万吨,为1949年的73.26倍;黄金19.673吨,为1949年的4.8倍;化肥869.3万吨,为1949年的1448倍;水泥6524万吨,为1949年的98倍;原盐1952.5万吨,为1949年的6.5倍。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矿业(1979~2000年)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通过拨乱反正,重新恢复与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自此,中国矿业和全国其他行业一样,走上了改革开放的光明大道。
    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矿业的发展有这样几个大的变化与特点。
    (1)矿业经济所有制实现多元化。改革开放时期,在矿业经济所有制结构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矿业企业由公有制一统天下转变为全民、集体、民营、股份、个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
    (2)矿山企业进行了公司化改造。矿山企业本身也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公司化改造,并由单一经营矿业向“以矿为主、多种经营”,“以主带副、以副促主”,大力发展非矿产业的方向转变。
    (3)矿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开放时期,矿业管理体制经过几次改革。截至2000年,在国务院内设的政府机构中,除地质矿产部与国家土地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合并组建为国土资源部外,其余与矿业有关的各工业部,有的转化为全国性或区域性公司,有的撤销,只是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设有几个职能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不直接管理矿业企业和经济工作。原地矿部门的地质队伍和工业部门的部分队伍划归地方进行属地化管理。原地矿部所属的中国新星石油公司也划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期间为了加强全国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的地质工作,还成立了由国土资源部归口管理的中国地质调查局。
    (4)中国矿业由封闭走向开放。根据国家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中国矿业对外开放取得重大进展,并在与扩大引进吸收消化外国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同时,引进外资参与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截至2000年,港澳台商投资的矿山企业有225个;外商投资的矿山企业有164个。这一方面以海洋油气对外合作勘探开发取得的成绩最为显著。
    (5)中国矿业从无法可依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治轨道。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确立了探矿、采矿许可证登记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1996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还发布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条例。此外,国家对石油等行业也制订了一些法规条例,从而使中国矿业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6)矿产勘查开发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国内外一些先进的探矿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地质勘查工作之中。采矿设备大型化、现代化程度大幅度提高。石油方面采取一系列采油新技术,使大庆油田每年高产5000万吨原油达27年。铁矿方面,选矿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煤矿、铁矿等地下矿采矿方法取得重大进展。
    (7)矿产勘查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南海、东海、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4个盆地,油气勘探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陕西—内蒙古一带,神府-东胜煤田经勘探证实为世界级大型优质煤田;建成了兖矿、大同、邢台、晋城、潞安等14个现代化矿务局和王庄、石屹节、漳村等107个现代化矿井;山东胶东地区发现一批大型金矿;在西藏及云南、四川等地的三江地区和甘肃西成地区发现一批大型有色金属矿。在非金属矿勘查开发方面也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贵州瓮福、湖北大悟黄麦岭和湖北荆襄三大矿肥基地,内蒙古炭窑口和安徽新桥硫铁矿,青海钾盐矿一期工程,辽宁宽甸硼矿,江西永丰、浙江遂昌、内蒙古四子王旗等地萤石矿,福建永安、广西象山等地重晶石矿相继建成投产。截至2000年,全国已发现矿产有171种,探明有储量的矿产有155种,其中能源矿产8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0种,水气矿产3种。据地质矿产部资料,截至1996年底全国(含台湾省)探明储量潜在价值达985437亿元(表0-1-3)。

    截至2000年,全国累计发现矿产地25000多处,全国建成各类矿山153063座,其中国有矿山9000多座。2000年,全国矿石采掘量54亿吨,主要矿产品大幅度增长,与改革开放前1978年相比,全国原煤产量9.98亿吨,为1978年的1.61倍;原油产量1.63亿吨,为1978年的1.5倍;铁矿石产量22256万吨,为1978年的1.9倍;10种有色金属760万吨,为1978年的7.9倍;黄金176.91吨,为1978年的9.0倍;化肥3286万吨,为1978年的3.7倍;水泥59700万吨,为1978年的8.8倍;原盐3128万吨,为1978年的1.6倍。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矿业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改革开放前期一些地方一度出现乱采乱挖、破坏浪费资源的情况严重;由于矿产勘查工作投入不足,资源勘查工作跟不上开发的需要,一些矿山面临资源枯竭和闭坑的威胁,一些矿业城市因探明可采资源衰竭使城市经济处于萎缩带来的矿工失业和生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由于矿山企业长期处于后续加工企业的附属车间的地位,再加上矿产品价格低,矿山企业办社会和税费的负担都很重,自身很多困难难以解决,不少矿山企业经营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
    四、新世纪新时期的中国矿业(2000~2006年)
    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是在由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的几年间,中国矿业的发展出现了几十年来未有的好形势。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矿产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加上美国、日本、欧盟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需求旺盛,促成矿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国际矿产品价格上涨,也带动国内矿产品价格上扬。国内含铁65%的铁精矿由2000年的300元/吨上升到2005年的580元/吨;煤炭价格也由2000年的150元/吨上升到2005年的270元/吨;磷矿石由2000年40~60元/吨增长到2006年的260~320元/吨;石油及其他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价格也全面上升,从而彻底扭转了矿山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大大激发了矿山企业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矿业生产的发展。
    新世纪新时期中国矿业的发展有若干重大变化和特点。
    (1)地质勘查工作获得进一步发展。新世纪地质勘查工作一个重要特点是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支持矿业的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持矿业发展的措施。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还专门召开全国地质工作会议加以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地质勘查投人344.4亿元,为2001年的250亿元的1.4倍。在全国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地质找矿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海域油气勘查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南海海底固体甲烷的发现,对未来能源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新发现矿产地177处,比2001年多25%。2006年矿产勘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国从事地质勘查人员214652人,投入地勘费4951694.68万元,为2001年的1.98倍,完成钻探工作量12401.68米,对取得探矿权的27447个项目进行了勘查,新发现矿产地237处,为2005年的1.3倍。2006年,探明有储量的矿产有159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2种,水气矿产3种(表0-1-4)。煤、天然气、铁、铜、锰、铝、铅、锌、金、钨、钾盐等重要矿产探明储量均有所增长。新世纪矿产勘查工作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向西部地区转移。2006年西部地区有效勘查许可证13536件,占各省总数的55.4%。新世纪矿产勘查工作第三个特点是通过改革,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体制逐渐形成。

    (2)国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四矿”(矿山、矿工、矿城、矿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针对探明可采资源处于枯竭状态的危机矿山作出加强找矿工作的规划部署,并付诸实施,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二是针对探明资源逐步衰竭而使城市经济处于困难境地的矿业城市如何转型和持续发展作出规划并开展试点工作,支持他们实现城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三是中央财政和一些省(区、市)政府拨出专款兴建矿山职工住宅,解决一些老矿山职工长年居住棚户区的问题。
    (3)矿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经几轮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撤销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的管理矿业的职能局,矿政方面由国土资源部归口实行统一管理,国务院还明确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副部级单位,履行地勘行业管理职能,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还建立了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地质勘查资金,从而彻底解决了几十年来多头管理的局面。
    (4)矿业企业改革讲一步深化。“十五”期间,一是矿山企业所有制结构进一步多元化,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多数矿山企业通过债转股、并购、对外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使产权实现多元化。2006年,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有111350个,其中国有企业5716个,集体企业18373个,股份合作企业1228个,联营企业917个,有限责任公司10773个,股份有限公司3276个,联合企业67645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53个,外商投资企业374个,其他企业2895个。二是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加大了矿产资源整合力度,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煤炭矿山2001年30995个,2005年减少为23570个,其中大型矿山由482个增加到756个,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矿山企业由2001年的17个增加到2005年的31个,总产量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涌现出神华集团这样的年产1亿吨以上的世界级特大型煤炭企业。2006年,全国非油气矿山126370个,比2001年减少27285个,其中大矿由1754个增加到9195个,年矿石采掘量由44亿吨增加到58亿吨,矿业产值由966亿元增加到6709亿元。黄金矿山企业也形成了如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山东招远金矿集团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大型黄金矿业企业。这几个企业2003年产金近60吨,约为当年全国黄金总产量的30%。三是矿业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将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分开,将核心业务部分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国内和境外挂牌上市,从而彻底完成了公司化改造。
    (5)矿业生产实现新的增长。由于国内经济和全球经济持续发展,资源需求旺盛,矿产品价格上扬,有力地促进了矿业生产的发展,矿产品产量也随之全面增加。2006全国矿业企业有127174个,矿业从业人员8436367人,对111350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开发,全年工业产值达13216.42亿元,全年利润5634.94亿元。2006年矿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全国矿石采掘量达60. 75亿吨,为2000年52亿吨的1.16倍,其中:原煤产量23.73亿吨,为2000年的1.84倍;原油原产量1.84亿吨,为2000年的1.13倍;天然气585.50亿立方米,为2000年的2.15倍;铁矿石58817.9万吨,为2000年的2.64倍;10种有色金属1917.00万吨,为2000年的2.52倍;黄金240.08吨,为2000年的l.36倍;化肥5592.8万吨,为2000年的1.70倍;水泥123676万吨,为2000年的2.14倍;原盐5663万吨,为2000年的1.8倍(表0-1-5)。

    (6)矿业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新世纪新时期中国矿业在对外开放方面也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06年底,外商在华投资矿山由2001年的175个增加到338个;港澳台商在内地投资矿山企业由165个增加到256个,分别比2001年增加93.1%和55.2%。2005年海上油气合作勘探开发产油2742万吨,比2000年的1810万吨增加51.5%。
    (7)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和加强管理,矿业开发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油田开发方面,由于采用化学驱油技术、中深层稠油蒸汽驱油技术、低渗透油田开发技术等一系列新的技术方法,使中国石油资源中近15亿吨难动用储量逐步转化为经济可采储量,使大庆油田能连续27年( 1976~2002年)保持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水平。铁矿方面,2005年与2000年相比,矿山采矿平均回采率由90.00%提高到91.50%,1年可多回收矿石1000多万吨;选矿金属回收率由79.74%提高到81.27%,1年可多利用资源1000多万吨。2005年全国煤矿回采率经抽查为64.00%,大大高于以往50.00%左右的水平。磷矿山回采率也由原来的55.00%左右提高到75.00%以上。
    (8)矿业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进人新世纪以后,矿业企业经济情况逐步好转。截至2002年,铁矿行业扭转了连续8年亏损的局面,2005年实现利润49亿元;煤炭行业2003年扭转了长年亏损的局面,2005年规模以上企业利润突破550亿元。2006年全国非油气矿山企业实现利润1077.40亿元,为2001年的91.26亿元的11.81倍;全国油气企业2006年实现利润总额3215.30亿元,比2001年的994. 50亿元增加2220.80亿元,增加2.23倍。
    (9)矿业职工生活工作条件有所改善。进入新世纪以来,矿业企业安全环保清洁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矿山生产环境逐步改善,职工住宅条件、文化娱乐设施明显改善,职工福利也有提高。2005年与2000年相比,铁矿矿山职工工资提高50%以上。煤矿企业在职职工年收入由2001年的9740元增加到2005年的21592元,增长1.22倍。
    (10)若干重要矿产产量跃居世界前列。煤炭、铁矿石、水泥原料矿产、萤石、重晶石、平板玻璃产量居世界第一位。磷矿石、硫铁矿产量居世界第二位。
    新世纪新时期中国矿业的主要问题,一是矿业生产的发展仍然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内矿产品自给率在下降,矿产品对外依存度在增加,能源自给率由2000年的93.19%下降到2006年的89.71%;进口能源由2000年的17374万吨增加到2006年的31058万吨,增加78.8%,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47.1%,铁矿石进口量2006年达3.263亿吨,为2000年的7000万吨的4.66倍;按矿石中含铁量计算,铁矿石对外依存度约达55.0%;铜矿砂及其精矿2006年进口3631570吨,为2001年的2255242吨的1.61倍。二是安全事故多。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进入新时期以后,矿产品价格逐步回升上扬,矿业成了投资的热点,方方面面的人士都竞相投资矿业,有的矿山企业为了抢速度、抢产量,争取多赚钱而忽视安全生产,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重大事故。
    (资料来源:朱训主编. 中国矿业史.北京:地质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