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文化研究院“支部书记讲党史”活动
2021年6月23日上午九时,在综合办公楼331会议室,学校自然文化研究院党支部举行了简朴而认真的党史学习教育及党史学习专题党课,是该支部“支部书记讲党史”活动的一个部分。自然文化研究院党支部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晓鸿老师做了近两个小时的党史讲座。
刘晓鸿书记的讲座分三部分,一是按照党史的时间顺序,回顾了党的百年辉煌历史,引用了曲青山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文章《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把百年党史概括为四个时期:1.1921.07-1949.10,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2.1949.10-1978.12月,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3.1978.12月-2012.11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4.2012年11月至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四个时期可以用“开天辟地”、“改天换地”、“翻天覆地”、“惊天动地”四个词语来概括。刘晓鸿书记特别引用了“百年党史上的七个重要关头”这个说法,即:1.中国共产党的成立;2.大革命的失败;3.革命根据地的开创;4.遵义会议;5.延安整风和中共七大;6.新中国的成立;7.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些都说明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是不断自我反思、不断自我纠错、不断走向独立自主、走向成熟的过程。
今年6月25日是全国第31个土地日。讲座第二部分,刘晓鸿老师重点回顾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1928年冬,毛泽东主持制定了我党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到1929年4月,在总结赣南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并推广到整个中央苏区;抗战时期,为了统一战线的需要,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解放战争时期,适应全国解放战争的需要,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到1947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毛泽东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总结土地改革的经验,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制度。到1978年,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我国粮食短缺的问题。党的土地政策的变化说明只有改革创新才能发展,只有与时俱进才能进步;调查研究是正确路线形成的基本保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讲座第三部分,刘晓鸿院长回顾了学校自然文化研究院成立一年来的工作。自2018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组建自然资源部,标志着我国对“国土资源”的理解上升到“自然资源”的高度。2020年6月,我校成立了自然文化研究院,下设自然文化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所、自然文学研究所、地质学史研究所、地学哲学研究所及地质遗迹研究中心。这一年,研究院先后成立了泰山、张掖、平朔、国家海洋馆、延庆等6个分院,扩大了研究院的影响,加强了与全国地质公园等的合作。自然文化研究院下属各研究所也分别展开了很多扎实的工作。比如,2021年5月,高等教育研究所(含地质教育秘书处)在河南理工大学成功主办第三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另外,高等教育研究所还承担起学校高等教育硕士点的恢复招生工作,国家通过几轮研讨,初步确定了专业方向和教学大纲等。自然文学研究所举办了全校“创意写作”大赛和“驻校作家”创意写作系列讲座,取得很好的效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一年自然文化研究院的工作硕果累累。
自然文化研究院全体党员聆听了刘晓鸿常务副院长的党史讲座,特别是对如何进一步从哲学史、文化史、科技史等角度理解“自然文化”,对自然文化的哲学思考、文学书写和地学实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文/阙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