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文化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3-05-16 【自然文化研究院】

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安全、顺畅、稳定。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录取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长:刘晓鸿

副组长:吴青

 员:张绪教、郭颖、陈会军、王静修、赵卫真、王璐琳、彭梦莹

纪检委员:胡伟伟

(二)研究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2人。

四、招生录取工作

(一)进入考核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自然文化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中的条件要求。

(二)考核对象

经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学生

(三)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

  

   

 

  到

5月24日  9:00-11:00

综合办公楼712

专业水平测试

5月24  1430-1630

科研楼201

综合素质面试及

外国语测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

5月24  1800-1830

综合办公楼331会议室

地质学:

5月24   1840-1940

综合办公楼331会议室

(四)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考核专家组及工作人员按学科专业分批分组统一组织考核,实行同一标准,专家需现场独立评分。考核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成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五)考核程序

学院对所有进入考核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考核各个环节。

请所有参加考核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中个人信息部分后打印(附件1需贴照片),报到时提交

(六)考核比例

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考核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学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跨学科类别的考生不组织加试。

(八)考核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每个部分的满分为100分,三部分的总分满分为300分。考核总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考核总成绩(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

(九)考核过程

严格过程监管,对考核(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考核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试题设计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十)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现场查验: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6.往届硕士毕业生需要自己上学信网,验证自己的学历证书,并将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打印提交。

7.手写签字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年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一份(附件3)。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一)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18日)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

3.考核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7.不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六、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信息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七、其它要求

(一)我校2023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2023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应急预案

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社会监督

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研究院监督电话:010-82322440;邮箱:huweiwei@cugb.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

2.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面试情况记录表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2023年自然文化研究院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名单公示

 

自然文化研究院

2023年5月16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文化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docx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文化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 2023年自然文化研究院“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名单公示.pdf